河北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再规范

22.12.2015  16:34

中国建设报》 2015.12.15 曹莉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就加强该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意见》指出,要切实履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定监管责任,对国有投资项目和非国有投资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切实提高行政监管能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的全过程监管,重点规范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依法查处串标、挂靠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招标投标监管水平的提高。
  《意见》要求,强化招标前监管,规范招标行为;严格备案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规范开标活动,维护各方主体权益;加强专家管理,规范评标行为。要严格执行公告发布审核制度,积极推行资格后审,严格执行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备案制度,严格工程量清单暂估价招投标监管制度。同时,加强对评标委员会或资格预审委员会组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评标工作,加强评标专家的日常监管,加强本行业评标专家的资格审查管理工作。
  《意见》同时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招标投诉;加强标后监管,做好合同跟踪管理。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督评价程序,推行合同履约评价工作。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每季度完成一次辖区内建筑业企业施工合同履约监督评价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