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

07.03.2017  21:02

日前,滨海新区出台《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滨海新区法律援助创新发展。

《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在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围绕群众需求,突出滨海新区实际,从三个方面创新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上,将因海事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二是在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上,在滨海新区建立统一的“电子市民中心”法律援助在线服务平台,宣传法律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维权;三是从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上,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逐步完善新区法律援助管理系统,组建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法律援助律师志愿队、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工作组三支队伍,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

同时,该《办法》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支持法律援助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推动法律援助制度,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