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全程监管模式

02.02.2015  18:20

    新华网天津2月2日电(记者毛振华) 今后滨海新区政府投资的项目将实行全程监管模式,尤其是加强事后监管,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审批者也须承担责任,杜绝一批了之。记者2日从天津滨海新区发改委获悉,《滨海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在政府项目上首推全程监管模式,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

    该办法涉及的政府投资项目是在滨海新区范围内,全部或部分使用区财政预算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资金、国债资金和其他政府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大都集中在社会发展服务领域。

    根据该办法,滨海新区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未列入其中的不得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政府投资项目由区行政审批部门统一审批,新区以审批体制改革为基础,总结已建立的项目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限、实行信息共享等改革措施,进一步分类优化审批流程,提升项目管理效率。

    滨海新区发改委负责人表示,这一办法最大的亮点在于,政府投资项目将采用“决策、审批、监管”相分离的管理模式,并实现了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并重,从而为下一步各部门加强监管提供了原则和依据,这在全国也是创新之举。

    据了解,此前滨海新区已经在全国率先成立了行政审批局,大幅缩减审批事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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