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开展直销企业产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28.08.2017  13:13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和市有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市直销企业经营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市商务委于8月份集中开展了直销企业产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覆盖全市全部8家直销企业、294种直销产品。整治重点包括直销产品上市销售前未向商务部门备案、直销产品宣传存在虚假、误导情况等。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纠。各直销企业分别对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备案、资质、标签、宣传资料、广告投放等进行自查,对直销员和经销商是否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擅自违规发布宣传材料开展排查。发现问题的,组织直销员和经销商立即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解除直销员和经销商资格。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检查。8月10日至11日,市商务委组织对全市直销企业开展集中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直销企业存在直销员和经销商夸大产品功效,诱导顾客购货和擅自印发非官方渠道宣传材料等行为,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到位。第三阶段总结情况建立长效机制。要求各直销企业形成自查报告,并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经销商和直销员营业守则及行为规范管理。二是建立经销商定期巡查机制,指导经销商规范经营。三是加强对经销商和直销员培训管理,对夸大宣传、违规销售的立即整改。四是加强宣传材料管理,规范制定并统一口径宣传材料,保证每个工作节点均接受严格把控。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了对直销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打击了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行为,营造了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