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2014年12月)
津市场监管办〔2015〕11号
为加强对我市 药品 、 医疗 器械 、 保健 食品 广告 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12月份依法监测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共293条次,涉及47个药品品种、 9个医疗器械品种和19个保健食品品种(详见附件)。其中,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有:
一、广告中标示的药品“安降宁”
该药品广告中宣称“安降宁可以让所有高血压患者全身的各个器官都恢复正常,无论早上、晚上,都能拥有120-80的黄金血压。使用一个疗程就能恢复黄金血压,降压不反弹,并且可以杜绝其他由于高血压引起的各种疾病”等内容,存在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违法情形。
二、广告中标示的医疗器械“金同静电理疗仪”
该医疗器械广告中宣称“使用金同静电理疗仪,当天便可以降压稳压,坚持一周可以疏通全身不通畅血管,30天血压下降血液欢快奔流,三个月即可远离药物依赖。一位退休的老局长,长期高血压,国内外药物吃了无数,不见效,用了金同理疗仪,三个月便稳定血压在125/86,精神特别好。”等内容,存在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情形。
三、广告中标示的保健食品“罗布麻葛根醋软胶囊”
该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药物对于高血压的作用是有限的,不可能彻底治愈高血压,而且容易反弹。而使用了罗布麻葛根醋软件囊,能够保证将血压降到正常标准,而且无论熬夜、干活、生气、着急,血压都不会反弹”等内容,存在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违法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 2014年12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汇总表 附件: 2014年12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汇总表.docx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