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和私家车都应配备灭火器 应成共识

29.01.2015  15:44

天津消防网讯 1月27日,银川市一位车主称,交警查车时,他的私家车因为没有配备灭火器被罚款50元。“查车时,我的前后停了近10辆车都没有灭火器,受到了同样的处罚,因为这点事罚款合理吗?”被罚车主询问。对于私家车主的质疑,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秩序科科长肖挺说,无论是营运车辆还是私家车都应配备灭火器。

私家车后备箱里没有灭火器,被执法人员罚款50元,这些车主感到很冤枉,于是找到记者投诉。对此,我们更应该追问:原本是很正常的事情,这些私家车车主为啥有了不正常的感受?

众所周知,对于一些车辆,灭火器已经成了标配。比如说,路上奔跑的各类货车,你随便拦下一辆检查的话,都会有灭火器。因为这些车辆的驾驶员已经深知灭火器的重要性。对于公务用车来说,也是这样,他们也十分重视安全工作,后备箱里会有一台灭火器。而对于私家轿车来说,车上不配灭火器却几乎是司空见惯的。主要的原因还是安全意识不够,总是认为不幸事件的概率很小。恰恰是这种意识给生命安全带来了不可挽回的伤痛。

随便在网上搜索一下,你就会发现汽车自燃或他燃事故铺天盖地:长春一位市民开着私家车回老家,路上车胎燃烧,一家三口遇难;莱芜一位男青年带着女朋友去看望准岳母,路上油管漏油汽车爆炸,一脸的伤疤成为一生难以磨灭的记忆;淮北一位市民带着孩子回家参加婚礼,爆竹落在了车子上,没想到竟然引发了火灾,刚刚花20多万购买的汽车报废了。当然,这些车辆都购买了保险,对于车主来说,在经济上的损失可以减少。但是,对生命、对健康造成的伤害,却不是保险能够弥补的。

私家车的安全值得关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所有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时候,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等,没有的可以处以50元罚款。按照这个规定,有关部门在执法检查的时候,严查“私家车不配灭火器”的行为是合法的。问题是,为什么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查处的时候,这些私家车的车主,却还要找记者去举报呢?这说明一点,私家车不配灭火器已经成了很普遍的现象。

这也才是最值得我们关注的地方。罚款50元,轻轻松松;但是,却不能止于罚款了事。更应该想办法提高私家车主的安全意识,应该让他们在被罚款之后,能把灭火器当成开车出行的标配。虽说不是谁都会遇上汽车自燃的事情,但是配备灭火器,关键时刻就是救命的利器。

因为没有配置灭火器被查处的还真不多。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中,灭火器成了一个空白点,很少有执法部门去管这事儿。为了生命安全,但愿严查“私家车不配灭火器”能成为安全检查的新常态,尤其是春节马上到了,又到了汽车自燃事故的高发期,这就更值得重视了。



责任编辑: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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