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蓝天碧水,谁都不能只作秀不作为

25.03.2015  20:32

中央政治局对生态文明建设再出大手笔!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后,中央政治局3月24日又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意见》的不一般之处是,“新四化”变成了“新五化”,“绿色化”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并列, 除了明确基本方针、基本途径、基本动力、重要支撑、工作方式、重要制度和法治化、示范区建设外, 还要把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个中的非凡决心、力度等,想必大家都掂量得出。

忙着点赞时,别只“掂量”政府该办的事,却有意无意忽略每个人都是责任方。 意见》中有两个“必须”——必须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必须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就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清单。 “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力戒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正是我们能做到却没做好或不愿做的事。

北京居民没有忘记,3月份第一次雾霾天,从3月5日元宵节下午开始,3月7日结束。几乎同时,从南到北,多省区遭遇“雾霾围城”。如果把日历翻回上一年的元宵节,雾霾同样光顾了全国大部分省区。有人将突然来袭的雾霾与突击燃放烟花联系起来,不是全无道理,因为元宵节是春节期间最后一日准许燃放烟花爆竹,手中的存货尽情倾泻。

鞭炮不是雾霾“首恶”,但它在特定时间加重雾霾污染,也是事实。在雾霾经常性围城下,一些城市倡议不放或少放鞭炮,但不少人仍不愿改变爆竹烟花声中辞旧岁的“老黄历”。

有意思的是,无论是否支持禁放鞭炮烟花,反映在社会舆情上,所有人都口诛笔伐,“雾锁中国”是必须根治的顽疾。

有媒体调查发现,63%的受访者对2015年政府工作最大的期待是铁腕治污,排在涨工资之前。但如果铁腕治污不得不触动个人利益,有多少人愿意为此做出必要的“牺牲”呢,哪怕是不影响切身利益的一点点个人“嗜好”?

不能嘴上支持治污,行动上我行我素

前段时间,昆明市环保部门停止审批新开柴火鸡店,并要求原有柴火鸡店停止燃烧木柴的做法,引来牢骚不断。在“柴火鸡”的烹制过程中,燃烧木柴会产生大量烟雾,但反对者说,雾霾最大的元凶是工业废气和汽车尾气,干嘛非要向“吃货”开刀?

不少人期待“APEC蓝”重现,大声疾呼蓝天不必“等风来”,认同人为干预亦可让“Air Pollution Even tually Controlled”(环境污染最终被控制住)。但如果真将APEC会议期间一些可行的限制举措常态化,不知支持者又有几何?

有记者调查发现,在刚刚过去的羊年春节期间,为了既兼顾“喜庆”的需要,又改善一下空气污染,一些地方专门研制了环保花炮,却意外遇冷。有消费者接受采访时表示,在200元的环保烟花和100元的传统烟花中,还是会买100元的;有的人还说,如果为环保做贡献,差价应该由政府补齐。

人们对雾霾深恶痛绝,可不愿为减少污染多花100块钱,除非政府埋单。这种“坐等别人栽树,自己只想乘凉”的心态和现象,是现实存在的。一说起治污,似乎政府必须负全责,我等只需“口诛笔伐”,专职监理验收。

人人当“监理”是必须的。要不,一些企业向沙漠偷排污水的事就不会大白于天下,一些企业的环保设备明开暗停就不会被察觉,一些政府部门不作为就失之监督。

但仅仅当好“监理”还不够,还得约束好自己。

每个人既是污染受害者,也是污染制造者。我们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也在为污染做着“贡献”。比如:我们钟爱烧烤、乱扔垃圾、过度用车……都是集腋成裘式直接制造污染;我们对过度包装并不芥蒂、对用水用电并不痛惜、对餐饮浪费并不在意……这些不是在间接“怂恿”制造企业排放更多污染吗?

喊得急迫,但我行我素比例不小。比如,最可行的垃圾分类,倡导十数年未有改观,有人归咎于社区的垃圾箱未按标准分类,随着分类式垃圾箱的普及,又有人责怪垃圾车一股脑儿将各类垃圾吞入腹中,分类无甚作用。扪心自问,有多少人仔细看过关于垃圾分类的海报?有多少人真正清楚垃圾分类的原则?如果每户家庭的第一步没有迈出去,后面跑得再快也只能是原地踏步。

“乌鸦站在煤堆上,只看见别人黑,看不见自己黑。”这样的嘲讽不是玩笑。面对雾霾,有的“环保志士”开着排量5.7L的SUV去监测PM值;“人走灯熄”的基本生活准则恐怕连“地球熄灯一小时”活动时都无法做到;“空调不低于26度”不过是贴在墙上的广告而已。这算不算掩耳盗铃?

当敌人打到家门口时,先觉醒的人们不能只是去唤醒别人,等着大家都醒过来再去迎敌,而必须先拿起武器冲上去,否则,所有人都在劫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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