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首公布行政审判白皮书 机关败诉率增长
天津北方网讯: 2015年是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年,12月3日,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之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并首次向社会公布了行政审判白皮书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2014年一年及2015年1月至10月全市法院行政审判案件情况统计显示,近两年“民告官”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特别是今年1至10月,全市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大幅增加,行政机关败诉率明显增长,其中城建系统及乡镇政府败诉率较高。据统计,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469件,同比增长21.63%。其中,一审案件1441件,同比增长45.56%;二审案件617件,同比增长30.72%。在审结的1280件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被告行政机关胜诉550件,胜诉率为42.97%,同比增长9.11%;判决被告行政机关败诉111件,败诉率为8.67%,同比增长4.16%;裁定驳回原告起诉87件;裁定准予原告撤诉233件;以其他方式结案299件。2015年1至10月,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302件,比2014年全年增长74.24%。其中,一审案件2928件,比2014年全年增长103.19%;二审案件1020件,比2014年全年增长65.32%。在已审结的1807件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被告行政机关胜诉541件,胜诉率为29.94%;判决被告行政机关败诉233件,败诉率为12.89%,其余案件以裁定驳回起诉、原告撤诉等方式审结。
从审理情况看,近两年全市行政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城建、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增幅明显
作为最大的案件类型,2014年受理城建类案件692件,占全部一审案件的48.02%,比2013年的448件增加244件,增幅达54.46%。其中,涉征地拆迁案件205件,同比增长111.34%。201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93件,比2013年猛增5.37倍,成为仅次于城建案件的第二大案件类型。
2015年1至10月,全市法院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835件,占全部案件的28.42%,比2014年全年增长542件,增幅达184.98%。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审理对于保护民众知情权、提高政府透明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将起到积极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呈现出迅猛增长的势头。对此,市高院行政庭庭长李雪春分析,某些行政机关之所以不敢、不想公开政府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与政府信息相关联的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有瑕疵,或者怕政府信息被利用。因此出现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及时答复、不予答复,不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以各种不合理的理由不予公开等违法类型。还有行政机关对申请公开的信息答非所问,也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违法行为。
环保、不作为案件成为新增长点
从行政管理领域看,2014年,全市行政案件仍然集中于传统的四大领域,即城建、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及资源。四类案件共计1076件,占全部一审案件的74.67%。
2014年环保案件数量由2013年的12件增至34件。这说明在建设美丽天津的社会背景下,环保领域成为行政案件新的增长点。可以预见,环保案件数量会在未来几年呈增长态势。
2014年行政不作为案件数量为133件,比2013年猛增2.59倍。这说明由于执法环境不佳、执法水平不高等原因,懒政、怠政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案件上诉率、申诉率仍然较高
2014年,全市行政案件上诉率、申诉率分别为58.93%和31.75%。在行政诉讼中,上诉率、申诉率往往与实体裁判率、行政机关败诉率成反比。亦即上诉、申诉案件往往集中于原告被驳回起诉和被判决败诉的案件。2014年全市行政案件实体裁判率和行政机关败诉率分别为51.80%和8.67%,比2013年的38.57%和4.51%分别增长13.23和4.16个百分点。由于受统计方法所限,除去2014年案件数量增长对上诉率和申诉率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全市行政案件审理质量有所提升,原告的诉权和实体权益得到不同程度的保护。
行政机关败诉率增长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败诉情况显著
2014年,行政机关一审败诉案件数量为111件,败诉率为8.67%,同比增长4.16%。与案件数量增长迅猛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无论是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量还是败诉率都非常突出。在293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行政机关被判决败诉52件,占全部败诉案件的46.85%,败诉率为17.75%,是平均败诉率的两倍。
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力度有所加强,2015年1至10月,全市法院判决被告行政机关败诉233件,比去年全年增长122件,败诉率为12.89%,比去年全年增长4.22个百分点。其中,败诉案件主要集中于城建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败诉118件,占全部败诉案件的50.64%,败诉率为18.76%。乡镇政府行政案件败诉率最高,达21.95%。
分析败诉的原因,李雪春说,一些行政机关还是对到底哪些信息应公开,公开的界限是什么等问题并不明确。比如有的行政机关对申请人回复说:“我们接到你的申请,领导很重视,会尽快处理!”但并没有给出具体如何处理的答复,这类情况也会败诉。此外,根本不答复、不按时答复的情况也比较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上是将群众利益诉求的宣泄引导到依法解决问题的轨道上来。”李雪春表示,要用政府信息公开的“抓手”倒逼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明显增加
今年5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天津市政府法制办共同制定了《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细化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义务和责任,引起了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提高了法律意识。
自《意见》实施以来,这项工作得到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截至2015年10月,全市法院开庭审理行政案件126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87件,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11件,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376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30.59%。与去年全年仅十余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相比,此项工作已经取得飞跃式发展。
依法行政四大建议
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法院系统提出依法行政工作四大建议。
处理好改革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矛盾,就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上级行政机关及行政机关负责人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并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积极履行出庭应诉义务。认真对待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按照司法建议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责任制城市房屋拆迁进入征收时代后,征收工作受到严格规范,征收案件数量相对拆迁案件明显减少。这说明规则是消除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最重要保证,严格依法行政是减少行政争议的最重要出路。虽然拆迁时代的绝大多数行政案件已终结,但拆迁遗留问题并未随之结束。要继续将拆迁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办事,既要依法推进项目建设,又要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和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尤其是涉及征收拆迁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近年来呈现迅猛增长势头,实践中,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行政不作为现象最为严重,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高度重视,认真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将群众利益诉求的宣泄引导到依法解决问题的正确轨道上来,并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倒逼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基层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程序意识,树立正当程序观念,梳理细化征地拆迁、拆除违法建设等工作的程序要求。上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基层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帮助基层行政机关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及时纠正基层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基层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重点业务领域的制度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并建立完善的执法责任制。
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新法的实施,是依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重要契机,要及时做好新法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新法规定了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在以往行政诉讼实践中,本市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数量繁杂,而且部分规范性文件存在制定程序不规范、内容违反上位法规定的现象。建议行政机关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
新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建议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对于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作出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复议决定,以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