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诉调对接平台正式启动 “护航”自贸区
天津北方网讯: 11月5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自贸法庭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正式启动。该平台以法院审判职能为主导,充分发挥商事调解机构专业化、国际化和网络化的优势,利用多元化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化解商事纠纷,为商事活动主体在纠纷解决的方式和路径上提供了灵活多样的选择,为自贸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大势所趋成立对接平台
自贸法庭庭长孙长华介绍,自贸区商事纠纷有三个特点,一是自贸区的开放措施吸引大量外资企业进驻,涉外商事纠纷大量增加。二是专业性强,自贸区企业的投资和运营涉及到跨境投资、国际贸易、离岸金融等一系列国际性、专业性和前沿性的法律问题。三是商事主体法律文化背景各异,在法律观念、法律制度等方面可能会发生冲突。自贸试验区内的“制度破茧”涉及到近百项改革内容创新,司法机关面临着在改革性、政策性文件上升为法律前的“立法真空期”。面对挑战,各纠纷化解主体的协作配合显得尤为重要。探索纠纷的司法替代性解决机制,联合依法开展专项调解,建立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既是中央政策要求,也是司法实践保障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区人民法院在设立自贸法庭解决自贸区内各类商事案件基础上,积极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分别简称贸促、贸仲)两家组织一起筹划建立涉自贸区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
据了解,天津自贸区设立后,自贸法庭筹备组多次前往上海浦东、广东深圳、珠海、北京海淀及天津自贸区三个片区的管委会开展学习调研,基于与自贸区管委会设在同一区域的原则,自贸法庭选址在了东疆保税港区,目前法庭装修和设备调试工作已基本就绪。此次区人民法院与贸促、贸仲两家组织一起达成的涉自贸区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方案具体内容包括:法院与贸促、贸仲合作,将商事调解组织引入自贸区法庭,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将属于自贸区法庭受案范围的、适宜委托调解的自贸区商事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启动非诉调解程序,诉前委派、诉中委托或诉中邀请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审查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这一机制为商事活动主体提供了多样灵活的纠纷解决模式。
诉调对接平台“优点多”
区人民法院院长宋春香表示,以法院为主导打造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在法院审判职能的主导下,充分发挥商事调解机构专业化、国际化和网络化的优势,既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了多样化选择,也整合了法律资源,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现阶段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此外,通过发挥专家调解员和外籍调解员的业务优势,也有利于提高涉外商事案件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化解水平,还可以加强法院与商事调解组织在商事纠纷化解理论与实务方面的交流和培训合作。总之,诉调对接平台的建立非常有利于化解涉自贸区各类商事纠纷,营造天津自贸区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为天津自贸区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