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财连盗路边车辆 鸳鸯窃贼均获刑罚

14.10.2015  16:27

   天津北方网讯: 一对情侣为谋财不择手段,一个月间三次作案,盗窃停放在路边的轿车、电动车。日前,二人已双双落网,被红桥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刑罚。

  本市无业男青年庞某与河北省无业女青年马某是一对情侣。二人经预谋,于2014年10月4日凌晨1时许,至本市红桥区一邮局附近,由马某望风,庞某将停放在此的一辆绿色两厢夏利牌轿车盗走。得手后,二人又于当月15日下午,伙同本市中年男子张某来到北辰区一花鸟鱼虫市场,由庞某、马某望风,张某将一辆电动三轮车盗走。后张某以800元的价格将该车变卖。同年10月底,庞某驾驶其盗窃的夏利轿车外出途中遇交警路检,遂将车辆丢弃。同年11月4日凌晨1时许,庞某、马某为盗窃车辆再次外出,在红桥区一供热站附近,庞某将停放在此处的一辆绿色切诺基牌吉普车盗走。此外,法院查明,张某还曾单独于2014年11月13日16时,在北辰区某医院院内,盗窃电动车一辆,后以400元的价格出售。

  法院经审理,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庞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被告人马某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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