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肇事逃逸致行人死亡 交警破解奔驰车主谜团

15.01.2015  09:47

【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天津北方网讯: 宝坻区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交警缜密调查,终于在案发3日内将事发时无证酒驾的肇事者绳之以法。

  这起事故发生在1月7日16:27,宝坻区东环路顺驰小区东门附近,一辆自行车倒在公路西侧,而肇事车辆逃逸,伤者在送医后伤重不治。办案交警先后调阅现场周围监控录像11处,排查比对数千辆车后,交警发现一辆号牌为冀B**0K8的黑色奔驰轿车有重大肇事嫌疑。

  经网上查询,交警确认该车注册登记地址为河北省玉田县,而该车登记所有人潘某的实际户籍地址为宝坻区霍各庄镇。但是潘某却称,这车并非自己的,可能是朋友王某的,王某却说是杨某的,而杨某一口咬定就是潘某的。

  轮番几次调查,在诸多证据面前,杨某终于承认,奔驰车是自己放贷款给东北籍男子李某购买的。经交警多方查找,于次日凌晨2:00联系到李某。李某承认该车为自己所有,但发生事故时奔驰车实际驾驶人为24岁的宝坻男子刘某。翌日凌晨4:00,警方在刘某家找到嫌疑奔驰车,但是刘某不在家。1月10日,刘某迫于压力,来到交警宝坻支队事故科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其于1月7日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据了解,事发当天,刘某与李某一起饮酒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刘某驾车撞人后逃逸。而令人吃惊的是,李某购买该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其作为担保物,到银行办理额度较高的信用卡用以套现,但因其本人名下还有其他车辆无法在津购车,便通过朋友杨某联系到潘某,使用潘某的身份购买了奔驰车。目前,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宝坻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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