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 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2.06.2016  13: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信教[2016]6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点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点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通信专业各级别职业水平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6年9月24日 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初级、中级)
14:00-17:00 通信专业实务(初级、中级)
 
  通信专业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均设《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初级考试不分专业;中级考试《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分为: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5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通信专业相应级别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通信专业水平考试。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一) 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1、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6月18日10:00至7月10日22:00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网址:http://www.txks.org.cn/),进入“考生报名入口”,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提交《2016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填写个人信息要准确、认真,“工作单位”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如没有自己单位信息请选择“其他”项,并在“工作单位备注”栏,详细、准确填写本单位信息。各大通信运营企业考生请在“工作单位备注”栏填写所在分公司或部门。
  3、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1张,要求格式为.jpg,大小为15-60KB之间。
4、上传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在“本人承诺”栏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5、考生报名要牢记“登录名”、“登录密码”、“网报号”、“校验码”等注册信息,以备再次登陆时使用。每次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后,报名表中的校验码均会发生变化,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IE浏览器(6.0及以上版本)。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地点:2016年7月11日至7月15日(9:00-16:00)天津市通信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2、各通信运营企业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最后由市公司汇总上报。
其他相关单位、企业、个人可自行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3、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6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汇总上报单位只需提交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汇总上报单位只需提交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清楚“本人名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注意要写紧凑点,留足空白,以备制证时书写制证编号)
  (三)网上缴纳报考费用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16年7月25日之前登陆报名系统,通过网上支付的形式进行缴费。在缴费日期内没能成功缴费的,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四)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9月12日09:00至9月23日22:00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有关事宜
(一)职业水平考试国家统一教材可登陆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查看征订方式。
  (二)报名咨询电话:022-27212481  
 
 
天津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