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3.02.2018  09:23

  为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要求,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续释放集中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以“”的纪律维护“”的权威。日前,市纪委市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天津海泰市政绿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中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春节前,马中斌收受本公司供应商礼金2万元。2017年12月,马中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津战役纪念馆党总支副书记、副馆长林泰山等五人借公务出差之机旅游问题。2017年5月11日至5月15日,林泰山带领平津战役纪念馆业务发展部主任王旗等人员,共5人赴厦门参加博览会。5月12日下午参展活动时间,林泰山带领其他人员到鼓浪屿景区游览。2018年1月,林泰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旗受到诫勉处理,其他人员受到通报批评。

  南开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解基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9月7日和9月27日,解基良在南开医院诊室和办公室分别收受患者茶叶2罐和现金2000元。2017年11月,解基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看守所副所长李延琦公车私用问题。李延琦在担任和平分局看守所副所长期间,多次违规乘坐和平分局的别克商务车上下班。2017年8月,李延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天津市津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王辉分批次操办儿子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王辉于2017年4月22日在西青区某酒店为儿子举办婚礼,5月12日,在红桥区某酒店举办儿子婚礼答谢宴,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共计3100元。2017年12月,王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问题既涉及党政机关,也涉及企事业单位,既有老问题老现象,也有新动向新表现,甚至在节假日期间顶风违纪,表明“四风”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通报强调,党的十九大后,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纠正“四风”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对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出了新的部署,彰显中央、市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和政治定力。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韧和“重整行装再出发”的战斗精神,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不断擦亮作风建设亮丽名片。

  2018年春节将至,通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严于律己、清廉自持,既当好管自己的“司令”,又当好管队伍、管家人、管身边工作人员的“司令”,发挥“头雁”作用,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切实转变过节风气。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公款送节礼、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不放,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精准发力、持续加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