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立农村水电项目申报廉政承诺和公示制度

03.08.2015  15:29

  近日,重庆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村水电项目申报廉政承诺和公示制度。

  《通知》要求,农村水电项目在申报列入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前,各项目法人必须对项目真实性、资信情况、合规使用资金等方面进行承诺,并在项目所在地电视台和报纸等主流媒体上对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总投资等情况进行公示。《通知》还从项目申报、强化计划执行、执行项目“四制”、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验收和项目绩效评价等八个方面,加强对项目系统性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国家补助项目的监管,从制度上确保项目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

  《通知》的实施,将有效防范农村水电项目申报不合规、资金使用不规范、计划执行不力、项目“四制”落实不好等问题,为重庆农村水电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