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静待新房贷细则出台 津城首付款比例可下浮

06.02.2016  15:27

   天津北方网讯: 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监会2月2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记者从本市多家商业银行获悉,截至目前,本市尚没有一家银行出台最新的房贷新细则。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仍在等待总行通知,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下浮幅度尚不确定。

  据媒体报道,作为国内房贷规模最大银行的建设银行率先表态:将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为居民家庭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提供有力支持,通过杠杆调节降低居民家庭首次购房和改善性购房门槛,进一步释放刚需群体进入市场。该行为百姓提供更优质的住房金融服务的同时,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分行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各分行可结合当地政策和市场特点等,合理确定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和利率水平。记者从建行天津市分行了解到,本市属于不限购的城市,首付款比例可以下浮,但是首付款比例和利率的下浮幅度要和总行进一步确认。其他各家银行也都表示,细则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出台。

  多家房地产研究机构人士指出,本市众多开发商仍然对未来市场预期持谨慎乐观态度。一方面是因为当前很多区域项目之间竞争非常激烈。另一方面是,如果银行房贷优惠利率水平不变,只降低首付款比例,会使买房人的房贷总金额增加,利息总支出增加,买房人月供压力不减反增。房贷新政对购房的刺激作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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