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多起非法储运花炮案 利用朋友圈卖烟花炮

04.02.2016  17:56

【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天津北方网讯: 随着春节的日益临近,为了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由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事故,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持续加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连日来,公安机关连续查获多起非法储存运输贩卖烟花爆竹案件。

  2月2日,胡家园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报警,发现胡家园某小区的一对夫妻张某、杨某通过微信朋友圈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派出所民警在公安塘沽分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配合下,抓获两名嫌疑人,查获非法存储的烟花8箱、鞭炮12万头。张某、杨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2月2日,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公安宁河分局在对宁河区一批发点进行检查时,将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白某某当场抓获,收缴开天雷48箱,组合烟花31箱。目前白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2月2日,公安武清分局崔黄口派出所民警在武清区崔黄口镇集市一烟酒仓库内,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马某某抓获并依法行政拘留,收缴烟花爆竹22箱。

  2月2日,公安滨海大港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将驾驶面包车非法运输鞭炮的田某某抓获,收缴非法运输鞭炮12箱。现田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1月25日,公安滨海塘沽分局新港派出所民警,在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三号路海蕊五金土产劳保经营店内,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李某某当场抓获并行政拘留,收缴鞭炮10万余头。

  1月23日,公安津南分局葛沽派出所民警在葛沽镇一仓库内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史某某抓获并治安拘留,收缴大量鞭炮、礼花。

  公安机关在此提示广大市民,购买烟花爆竹请到正规摊点,不要图便宜购买伪劣商品,以免发生安全事故,给家庭和自身带来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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