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借住朋友家 趁机窃财物

15.10.2015  16:03

   天津北方网讯: 一女子借住在朋友家时,趁对方不备,盗窃朋友家中财物。案发次日,该女子即被抓获归案。鉴于该女子退赔了被害人损失,且认罪态度较好,南开区法院日前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19岁的吉林省女青年解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今年5月1日,解某在张某位于南开区王顶堤的家中居住期间,趁张某不备,盗窃其足金手链一条(价值3900余元)、COACH牌黑色钱包一个(内有现金4500元)和医院就诊卡押金条一张。后解某持押金条到医院退款,并将退回的现金2001元据为己有。案发次日,解某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解某亲属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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