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采取“三个强化”措施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水平

19.01.2018  12:40

河东区制定并推动《河东区2017年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单管理工作方案》的实施,根据部门职责、工作分工、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采取“三个强化”措施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单管理,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水平。一是强化源头监管。对新建工程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制度,新建工程施工单位开工前7日内向其行业主管责任部门上报审核,各责任部门向区环保局申报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数量,申请尾气排放环保检测,并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备查。二是强化过程监督。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登记工作,对全区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逐一排查登记,每月按要求对全区工地的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汇总,建立并完善动态管理台账。三是强化达标检测。全面加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执法检查,各责任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专人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区环保局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进行抽查检测,持续开展重点区域抽查检测专项行动,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