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天津市农机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08.08.2017  18:24
今年以来,全市农机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工作举措,齐心协力抓发展,农机化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表现在:

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新突破。市人大《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颁布实施,为依法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供了法规保障。经过全市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我市小麦秸秆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三夏”期间首次未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导向鲜明。更加侧重于向绿色生态环保、农业规模化经营、全程机械化短板和优势特色产业关键环节的机具装备倾斜。上半年,市财政90%的购置补贴资金集中用于上述几个方面,为推进我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支撑和保障。

3.农机科技项目管理迈出新步伐。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机化科技项目管理质量提升年活动,对项目的储备质量、实施质量、管理质量及宣传质量4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4.农机安全生产稳中向好。上半年,我市未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

津南区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上半年,津南区为确保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实施,区政府组织召开了秸秆综合利用动员会,并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实施方案的部署,制定了详细的《2017年津南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协调落实了2017年区级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资金,并形成了津南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细则下发到各镇政府,使此项工作更加的细化。6月9日,为加快推进津南区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防治秸秆焚烧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在我中心召开了津南区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动员会,区政府办、财政局、环保局、农经委主要负责同志及全区八个镇的主管镇长、农委主任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工作方案、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工作项目资金的管理实施细则。就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区政府提出3点要求:1.农业机械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