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26.11.2015  10:54
来源:    劳动报

走到职工中去    以职工满意度为导向
——上海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按照《上海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昨天上海工会召开了市总机关改革动员部署大会。会上,上海工会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破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结合上海工会实际,宣布了上海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
  1    精简市总工会机关机构    击破“倒金字塔”难题
  《方案》指出,在组织设置上突出工会基本职责,在机构框架上体现服务基层,在队伍建设上拓宽来源渠道,切实增强工会组织活力和工作力量。
  ———调整市总工会机关部门设置。基本思路是:以搞活基层、服务基层为导向,新建强有力的基层工作部门;以强化宏观参与、提高服务职工能力为导向,重组若干个综合服务部门;以激发干部干劲、提高工作效率为导向,对机关工作部门的职能进行优化整合,形成以基层工作部门为基础和重点,以综合服务部门为重要支撑,以机关工作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为基本保障,职责清晰、运转高效,面向基层、服务便捷的机关机构新格局。归并调整机关内设机构。以机构精简、职能聚焦、效率提高目标,将原有的13个机关内设机构整合为9个。机关编制精简40%。
  ———强化工会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实行管办分离,把机关部室服务职工的具体事务和日常活动转由直属事业单位承接,调整形成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职工保障互助中心、职工文体活动中心、职工技术协作交流中心等更直接、便捷地服务职工群众的需求,以及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加强和拓展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和职业培训。
  ———建设精干高效的工会干部队伍。改革市、区县总工会领导班子结构,按专职、挂职、兼职干部各占一定比例配备好班子成员,其中专职成员不超过50%。挂职干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日常工作,实施完成专项任务;兼职干部发挥好反映职工意愿诉求、加强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探索创新机关工作人员使用机制。坚持“三个面向”,结合工会工作特点,建立“2+1”机关工作人员使用机制。“2”是指工会专职干部和挂职干部,“1”是指工会机关工作志愿者。专职干部按市总工会机关编制数60%核定总数,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少于精简的编制数,配备挂职干部和机关工作志愿者力量。机关专职干部一般采取遴选方式,从基层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中,选任富有基层群众工作经验和能力、热爱工会工作的人员,不断优化专职干部结构和素质。充实加强基层工作力量。街道乡镇总工会主席可以按党政同级副职专职配备,也可以由同级党委或人大的副职领导兼任,并配备正科级领导职务专职副主席及专职工会干部;专职配备的街道乡镇总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应进入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会议。由市、区县两级共同出资,按照每2000至3000名会员或30至50家工会配备1名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比例。全面开展企业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推动落实直选产生的企业工会主席工资不低于企业经营管理层副职平均薪酬水平。
  ———让基层一线职工参与工会议事决策。提高基层一线人员在地方工会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中的比例。基层一线人员在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中占80%以上,在市总工会全委会委员中占40%以上,在市总工会常委会委员中占15%以上。

  2    以职工为主体开展工作    绕着职工“生物钟”转
  《方案》明确,以普通劳动者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行业、街道乡镇、园区等为主要阵地,以维护职工权益为基本职责,做大做强“法律援助”,“帮困送温暖”等服务品牌,建立健全围绕职工开展工作的制度办法。
  ———健全有效覆盖的基层工会组织体系,探索企业体制外职工入会方式。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工作,怎么有利于做好工作、就怎么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在所辖各类工会组织100家以上的街道乡镇普遍建立“小三级”工会组织体制,在规模较大且具有管委会职能的各类园区建立总工会,统筹协调区域工作资源,帮助解决下级工会维权服务、履行职责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实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立健全“上代下”维权机制和劳动关系调解组织。着重实地实体型单位工会组建,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楼宇、园区、居村等领域的实际建会率。打通企业体制外职工直接入会的路径,依托园区、楼宇等联合工会,或在街道乡镇所属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下建立综合分工会,宣传、动员、吸收职工直接入会,破解企业不支持或阻挠职工建会、非正规就业职工建会入会难等瓶颈问题。
  ———建立健全联系基层、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制度。建立机关干部下基层蹲点、窗口服务单位和服务平台全天候回应职工诉求等工作制度,定期安排机关干部到街道乡镇、园区、楼宇工会及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等蹲点,到窗口服务单位接待处理职工来信来访。面对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敢于发声、勇于亮剑,不断完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把工作重心、工作资源更多放在最普通职工群众身上,评先评优向基层一线倾斜。集中力量做强做精工会工作品牌,为不同职工群体提供各类普惠、特惠、商惠的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