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路路通处理交通违法 自助裁决须满足七条件

25.02.2015  13:53

  今晚网讯 (今晚报记者 庄媛 通讯员 焦轩 尚谨)随着“掌上路路通·天津”手机App等一批应用软件和平台的陆续上线,本市市民处理交通违法渠道更加方便快捷。据交管部门介绍,利用电脑、数字电视、智能手机,可以随时随地自助办理交通违法裁决、缴纳罚款手续。
  使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终端机等平台进行自助裁决,须满足七个条件:一、必须是在本市发生的非现场处罚违法行为;二、必须由驾驶人本人自行完成裁决和缴款业务;三、接受处罚的驾驶人必须是本市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机动车必须是本市核发行驶证的小型车辆,且驾驶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系统不提供小型汽车以外车辆及车辆所有人为单位车辆违法行为裁决的服务;四、接受处罚驾驶人所持驾驶证必须状态正常;五、系统处理非现场违法行为时,不能现场提供违法记录摄录资料,通过系统处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视为对所受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争议;六、处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是依法应处200元(含)以下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含单项违法行为一次应记12分和裁决后累计达到或超出12分的情形;七、处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须将接受处罚与缴纳罚款一并进行确认,否则系统将不接受处理结果。
  外地驾驶人在本市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能先到交管部门违法处理窗口裁决,然后到指定银行营业网点或使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终端机”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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