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忘却的花峪惨案

20.07.2015  15:26

   今晚网讯 (记者 郭熠)在蓟县西北部静谧的群山中,矗立着一座“抗日战争胜利纪念碑”。当年,就在纪念碑附近,发生过令人无法忘却的抗战故事。
  记者日前来到纪念碑脚下的花峪村。刚进村子,一座“花峪惨案遗址”石碑就出现在眼前。55岁的村民苏玉茹告诉记者,这段历史是全村人的“痛点”,平时不愿向人提起。1941年腊月,驻平谷的日伪军对村子进行扫荡,用枪射、刀劈、绳勒、火烧等残忍手段,对村内50余名无辜群众进行血腥屠杀,38名群众被杀害,11名群众被烧成重伤。
  “86岁的刘广云和87岁的刘凤起两位老人是亲历者,二老的背上、腿上都有当时被烧过的疤痕。”苏玉茹哽咽地说,自己的岳父刘子真就在这场屠杀中身亡。“七年前我父亲刘广明去世,在骨灰里发现了当年留下的一颗子弹。”村民刘佐双说,惨案发生时父亲才14岁,当时他躲在门后,子弹穿透门板打入他的肋部,所幸的是他活了下来。
  1942年秋,制造花峪惨案的日军主力前卫队,在行进至村西洪水庄老虎顶山谷时,被抗日名将包森率领的八路军十三团全歼。“当时敌军沿河沟进入洪水庄,中了八路军的埋伏,一时枪弹齐发,战士们冲向敌人肉搏,歼敌40余人,缴获机枪4挺、掷弹筒2个、步枪20余支。”刘广云大爷告诉记者,这一仗为村民们报了仇。
  采访中,48岁的村民于秀慧从家中拿来了一个防风镜,她告诉记者:“这是当年包森团长住在我家时用的防风镜,一直珍藏下来。母亲说,当时我们村掩护八路军,许多村民自愿为战士们做布鞋。”于秀慧告诉记者,许多村民家里至今还保存着八路军当年用过的油灯、水壶等物品。
  如今的花峪村成了红色旅游胜地,村里的农家乐吸引了八方游客,村民生活殷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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