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工程技术市政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报送材料种类及要求的通知

16.07.2016  02:36

 

关于调整工程技术市政工程专业

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报送材料种类及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6>100号)文件中“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的规定,我办积极落实,通过征求同行专家的意见,并报天津市职称办公室备案,决定自2016年起对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不再与职称申报硬性挂钩,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只做为参考材料。调整后的市政工程专业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报关材料如下:

1、职称评审委托函(加盖区县局职称主管部门印章);

2、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级一式2份、高级一式3份;申报初级:填《审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2份。评审表封面一定将申报专业填写清楚。

3、申报高、中级:填《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中级15份、高级20份)必须使用B4纸打印;申报初级:填《审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情况简表》15份,A4纸打印;

4、任现职后历年考绩卡片(按年度,每年一张);

5、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现职后撰写的著作、论文(已发表的原件、复印件);(申报初级人员可选)

8、本人任现职称资格后,反映技术能力水平的获奖及荣誉证书、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9、接受继续教育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0、对破格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提供专门破格推荐材料。

11、《报评人员名册》的打印件及电子版件(由单位对申报人员按高、中、初级别分别填写汇总);

12、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证书原件、复印件;(做为参考材料)

13、职称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做为参考材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希各单位遵照执行。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职称工作领导办公室

二0一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