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蝇贪蚁贪” 维护群众利益

10.01.2017  16:31

  2016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46件,处理44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38人,移送司法机关34人,同比分别增长125%、146%、106%、89%,挽回经济损失5799.22万元。

  “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个个数字的提升,彰显了市委、市纪委坚持从群众最关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疾风厉势惩治基层“微腐败”,铲除“蝇贪、蚁贪”之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鲜明态度、坚定决心和实际成果。

  上下同频共振层层压实责任

  为摸清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突出表现,2016年初,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10个调研组入乡村暗查,深入田间炕头,与53个农户、110名村民,面对面了解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在此基础上,市纪委召开区县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集体约谈会,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当面交任务、压责任,推动监督执纪问责上下同频共振,确保压力传导不衰减、不弱化。

  在全市建立了“市纪委统筹组织、区和部门党委(党组)负主责、职能部门发挥作用、各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机制。市纪委对2013年以来反映基层问题信访举报线索“大起底”,共梳理问题线索866件,分2批次确定挂牌督办问题线索110件,采取发函交办、例会催办、实地促办的方式,推动快查快结。

  各区和部门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采取层层签订责任书、集中约谈等方式向乡镇、街道和基层单位传导压力,建立重点问题线索核查台账,边梳理、边核查、边销账。针对“微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扎牢制度的“笼子”,多角度防控,遏制“微腐败”蔓延。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市纪委推动审计、财政、民政等市级部门结合惠农补贴审核验收、低保提标核查、财政专项资金稽查、“审计一张网”信息比对等工作,深挖“微腐败”问题线索,并委托会计事务所对一些财政补贴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形成上下结合、横向配合、责任共担的工作态势。

  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市纪委坚持聚焦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小官巨贪”和啃食群众获得感问题,扫除损害党同人民血肉联系的“拦路虎”。

  集中组织开展整治和查处农村“两补”(生产性补贴和公益性补贴)中“微腐败”专项行动,把“贪污挪用、侵占骗取土地征占、旧村改造补偿款,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支农资金”等7类问题作为专项行动的靶子,从严纠处问题。

  与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紧密结合,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纪委开展了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把扶贫帮困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对“帮扶500个困难村资金、项目弄虚作假、截留私分”“优抚救助、农村危房改造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紧盯不放、严肃查处,坚决拍掉群众身边嗡嗡叫的“苍蝇”和“蚊子”,让正风反腐给老百姓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巡视整改期间,全市共查处基层腐败问题62件,处理8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针对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一些党员干部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问题,在河东区、河北区组织开展经济适用房专项清理试点工作,共发现领导干部违规购房305套,已清退111套,收缴房屋差额款3462万余元。

  持续通报曝光扩大震慑之效

  依托天津纪检监察门户网站设立“曝光专区”,进一步完善公开通报曝光平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要求,推动16个区加大对查处典型问题的曝光力度,通报一事、规范一域,曝光一人、警醒“四邻”。

  市纪委建立了“定期曝光、集中通报”制度。每月都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点名道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2016年,共曝光48起48人。同时,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行动后,在全市主流媒体曝光了“北辰区杨家嘴村党总支原书记武风来伙同他人骗取47套还迁房及搬迁补助费、津南区柴庄子村委会原委员葛汝礼先后截留困难群众救济款”等10起典型问题;对巡视整改期间查处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原干部赵庆义侵占单位巨额公款、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原审判长吴向军收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物”等10起典型案例,向全市印发党内通报,进一步营造警示震慑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