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受益健康管理 每年享2次免费专科医生指导

17.04.2018  03:21

      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诊断明确并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享受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健康管理服务。

  据悉,《精神卫生法》中规定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等。及时发现可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早期治疗、正确干预,避免病情发展,其家人可主动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医生联系,获得帮助和指导。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健康管理服务,可得到医务人员的连续免费服务。患者纳入居住地所在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管理时,需由家属或原来进行治疗的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补充表。医生会主动与患者和家属联系,根据患者病情,开展每年不少于4次的随访服务,了解患者病情,如患者病情有变化,可提供转诊服务。在患者病情许可下,征得家属与患者本人同意,每年还可进行1次免费健康体检,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心电图等。每年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2次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指导。每年为患者提供2次免费精神科专科医生的专业指导,并为服药患者提供2次用药后的免费复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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