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对“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予以通报表扬

05.07.2018  18:39

  日前,市司法局对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李玉春、何磊、厉永刚、张琪、邢拥军、刘家祥、董荣胜7名律师予以通报表扬。他们不畏艰难,勇于担当的品质,彰显了我市律师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自2009年司法部、团中央共同发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以来,我市律师积极参与,踊跃报名,几年来,共计12人次分赴云南、甘肃、贵州、新疆、西藏、海南、重庆中的贫困县,为当地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发扬无私奉献的志愿者精神。

  市司法局号召全市广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为法律援助、扶贫攻坚、“一带一路”等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通报表扬律师名单 (以服务时间为序)   李玉春  天津毕成律师事务所        2017-2018年参加“1+1”行动服务于甘肃省和政县   何 磊   天津金宜舰律师事务所        2017-2018年参加“1+1”行动服务于西藏拉萨   厉永刚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2015-2017年参加“1+1”行动服务于新疆兵团十师巴里巴盖垦区   张 琪   北京汇融(天津)律师事务所         2010-2011年参加“1+1”行动服务于云南省梁河县         2015-2016年参加“1+1”行动服务于贵州省黔西南州         2016-2017年参加“1+1”行动服务于海南省保亭县   邢拥军   天津天正律师事务所        2010-2013年参加“1+1”行动服务于云南省陇川县   刘家祥  北京汇融(天津)律师事务所        2010-2011年参加“1+1”行动服务于甘肃省和政县   董荣胜  天津瀚洋(滨海)律师事务所        2010-2011年参加“1+1”行动服务于重庆市双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