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局内设机构

25.07.2017  10:58

1 、综合处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会务、督查、机要、信访、提案、档案、印鉴、信息公开、局域网建设。负责各项行政管理制度的建立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任免调配、机构设置、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职称评审、出国审批、人事档案、年度考核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制度和规定;承担机关党务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建设。负责房屋管理、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保密工作。

2 调研处

宣传贯彻国家和我市有关发展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的法规政策;起草和拟定有关促进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督查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有关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提出地方性立法规划建议;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信息报送、简报编发工作。

3 、科技 创新服务处

负责引导和推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负责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工作;指导企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和产学研结合工作;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设计、信息、检测等服务;引导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和中小企业信息网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引导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中小企业专利申请、应用和保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中小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建议和改善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和落实鼓励性政策措施,促进担保机构扩大规模,提高担保业务、风险控制和融资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构建银企合作平台,建立银企合作长效机制;负责有关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4 、服务体系发展处

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开展国际合作培训、与高等院校合作的学历教育、职业经理人培训等;组织落实国家和我市中小企业培训工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性、专项性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中小企业人才开发、智力引进等工作;指导全市中小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和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公共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鼓励型小企业的认定工作;推动中小企业体制机制创新,提供管理咨询服务;推进城乡群众自主创业,负责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和服务;负责有关展览、展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评审、使用和管理。

5 、非公经济发展处

贯彻落实市贯彻落实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议定事项,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宣传贯彻民营经济政策法规及相关精神;组织起草本市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组织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动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影响本市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组织承办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联席会等相关会议;组织实施民营大企业(集团)培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民创业、民营企业家及企业管理人才培训等活动;牵头组织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检查考核。

6 、区县经济服务处(楼宇经济办公室)

负责组织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的申报、筛选、核实及管理工作,做好对重大项目的推动、协调、督查和服务;支持涉农区县中小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制定完善涉农区县技术改造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技改贴息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对有关专项资金的专家评审、管理和监督评估等工作。负责涉农区县工业技术改造的规划、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负责涉农区县的财政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汇总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市楼宇经济发展,制定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及实施细则;组织推动楼宇经济项目的发展,确保发展楼宇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制定楼宇经济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各区楼宇经济工作实施考核、表彰;负责做好楼宇经济以及重点楼宇的宣传和推介工作;组织召开楼宇经济推动会,学习交流经验,总结分析楼宇经济发展情况,指导推动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楼宇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楼宇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

7 、规划统计处

负责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运行监测,负责制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指导性计划;建立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负责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的季度和年度统计工作;抓好区县工业经济运行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区县示范工业园区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中小企业集聚发展的规划;分析研究示范工业园区、都市工业园建设发展情况,对园区发展过程中规划范围调整等提出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扶持政策及贯彻落实;负责对各类园区的指导服务和经济运行监控,加强对示范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监督考核;负责对区县示范工业园区的认定和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8 、经济合作处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扶持政策;负责指导园区、楼宇的招商引资工作,建立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和服务平台;指导协调中小企业扩大与国内外企业的合资合作;负责中小企业外贸、外经、外资工作及出口基地建设;组织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