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中持续引发反响 坚定不移做宪法的信仰者实践者守护者

13.03.2018  09:53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并公布施行。连日来,宪法修正案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中持续引发强烈反响。大家一致表示,宪法修改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对于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们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毫不动摇维护宪法权威,坚定不移做宪法的信仰者、实践者、守护者。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泽庆表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是立法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地方立法工作者,一定自觉把宪法的基本精神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坚持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遵循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立法活动,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昭表示,宪法修正案的表决通过并公布施行,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符合广大人民意愿,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这次宪法修改,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作为法学研究和教育工作者,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向前发展。

  河西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苗宇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宪法修改是党心民心所向。我们司法行政干警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坚持不懈地抓好宪法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专业、有力、持续的司法保障。

  南开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副主任刘泽红表示,修改后的宪法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增加了“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这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部署,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宪法基础。作为基层监察干部,我们要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一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自觉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增强推动宪法实施、强化国家监察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市总工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钟殿起表示,宪法修正案的通过,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坚强领导、国家意志和人民心声。作为市总工会机关党员干部,完全赞同,坚决拥护。我们要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知宪法、懂宪法、守宪法。要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治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依法办事,履行好团结带领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为推动党的工运事业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市农委法规处处长高宝东表示,这次修改宪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必将为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最坚强最有力的思想引领。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们一定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维护宪法、践行宪法,坚决落实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