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防财产纠纷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3.09.2016  01:09

  (通讯员 安磊)随着物质条件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财产的分配有了新的要求,也越发理性,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市民人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公证的内容多以房屋、汽车为主。

  近日,家住张家窝的居民陈先生和张女士来到西青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以保证双方利益不受损害。陈先生说:“在国外,婚前财产公证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实际上是双方的共同信任,担心影响感情完全没有必要。我和妻子同属80后,又都有出国留学经历,我们对婚前财产公证非常认同,认为少了金钱的利害关系,爱情就更单纯了,同时也会为我们的爱情增加一份保障。

  陈先生和张女士属于离异再婚家庭,两人感情稳定。双方各自拥有住房和存款,并且各自有一个孩子。看到身边一些再婚的夫妻因金钱而产生矛盾,陈先生感觉很可惜,两人决定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夫妻也要明算账,没有了钱的因素,两人的感情就很容易融洽,婚姻才能更幸福。”此外,陈先生还表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对于双方的孩子来说也是一个保障。

  夫妻或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夫妻或者是未婚夫妻对双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一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婚前财产公证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而且为解决婚姻、财产纠纷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体现了现代人对自己今后婚姻生活的高度理性态度,保障了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