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旅游局加强户外媒体旅游普法宣传

27.07.2015  18:34

      按照《东丽区关于加强户外媒体公益普法的实施意见》(东丽政办〔2015〕22号)文件要求,旅游局立即召开局普法工作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普法宣传到位。
      近日,旅游局组织中层骨干学习《东丽区关于加强户外媒体公益普法的实施意见》,结合旅游局自身职能,认真研究,抓好普法宣传工作落实。会议明确了旅游局的普法中心任务,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法治东丽的大局,服务社会和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法治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充分运用我区星级宾馆饭店、A级以上景区点的户外及屋内LED显示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旅游法》等公益法治宣传,提高广大游客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会后,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规划活动科和办公室组成联合推动组,到中汽世纪酒店、东丽宾馆和华侨城欢乐谷走访,向企业负责人传达《东丽区关于加强户外媒体公益普法的实施意见》精神,要求企业每天通过单位的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普法公益广告及《旅游法》等法律法规。企业负责人对此项工作大力支持,明确表示将认真抓好落实,充分承担起义务宣传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