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之九】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激发增长新动力

06.01.2017  15:30
  2016年,商务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商务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服务贸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贸易加快创新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服务贸易保持快速发展。一是规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占外贸比重稳中有升。2016年1-10月,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42915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同比增长16%,其中,服务出口14625亿元,同比增长3.6%;服务进口28290亿元,同比增长23.7%。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持续攀升,1-10月占比达18%,较2015年提高2.6个百分点。二是部分高附加值出口增速较快。以技术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广告服务等为代表的高附加值领域出口快速增长。其中,技术服务出口616亿元,同比增长14%;维护和维修服务出口277亿元,同比增长67.5%;广告服务出口255亿元,同比增长63.4%。三是服务进口快速增长,逆差有所扩大。我国服务进口28290亿元,增速达23.7%。其中旅行(含旅游、留学)进口达18619亿元,同比增长30.6%,是带动服务进口扩大的主要因素。受此影响,1-10月我国服务进出口逆差达13664亿元。四是离岸服务外包规模稳居世界第二。2016 年 1-11 月,我国企业签订服务外包合同额 8360.9 亿元人民币,执行额 6024.9 亿元,分别增长 17.5% 和 17.3% ;其中,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 5527 亿元,执行额 3925.5 亿元,分别增长 17.1% 和 15.2% 。
  重要改革任务全面落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迈出新步伐。一是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全面启动、先行先试。2016年2月2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天津等15个省市(区域)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为期 2年。商务部认真指导试点地区编制《试点方案》,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着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打造服务贸易制度创新高地。二是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完成扩围、引领发展。印发《关于新增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通知》,将沈阳等10个城市确定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城市数量从21个增加到31个,引导市场资源继续向示范城市集聚发展。
  扶持政策不断创新落地,服务贸易激发增长新动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服务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协调出台财政、税收、金融、基金、便利化等五个方面的新政策,在15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完成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在15个试点地区和新增的1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行国际服务外包进口货物保税监管便利化政策。
  重点国别合作不断深化,国际市场开拓取得新成效。继续加强与美国服务贸易对话。参加中国新加坡服务贸易合作促进工作组第三次会议。签署中印服务贸易促进工作组第二次会议纪要。签署《中国、巴西服务贸易合作谅解备忘录》。截至目前,我国已与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服务贸易往来,与澳大利亚、巴西、芬兰、德国、印度、爱尔兰、新加坡、英国等国建立了服务贸易合作促进机制。
  统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行业监测与监管实现新功能。推动建立“国际服务贸易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会同国家统计局修订《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加快促进服务贸易各业务板块融合,推动逐步实现业务流程记录、统计监测分析、政策支持保障、事中事后监管、信用综合评价等五项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