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15日到账

01.03.2016  10:39

   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从本市社保中心获悉,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5]28号),从今年3月份开始,本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移交至社保中心,统一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金到账时间为每月15日。

  据了解,2014年10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养老金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凡持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渤海银行社会保障卡的人员,须在申报退休前到制卡银行完成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对持有其他银行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在其制卡银行完成技术改造前,暂采取新开立养老金社发专用卡/折方式。

  2014年9月30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养老金通过三种方式发放。一是持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社会保障卡且已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的人员,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二是不持有以上三家银行社会保障卡、且原单位发放退休费的银行属于社保协议服务银行的,仍通过原渠道发放;三是不持有以上三家银行社会保障卡、且原单位发放退休费的银行不属于社保协议服务银行的,由社保中心为其重新开立养老金社发专用卡/折。

  承接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业务的协议服务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银行、农商银行、滨海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天津银行、渤海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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