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办“五有五抓”推进河湖湿地水库全面“挂长”

10.05.2018  22:29

  日前,市河长办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挂长”要求,部署全面“挂长”专项排查行动。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孙宝华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坚持“五有五抓”,加大力度推进河湖湿地水库全面“挂长”。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闫学军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

  一是有位置,带着责任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所有水体全面“挂长”,务求河长制在天津实现全覆盖、真落实,抓到底、抓到位,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力度解决。市河长办成员单位和各区要紧紧围绕现存问题,把水环境治理摆在关系发展、关系民生的位置,以更大决心、下更大力度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上下共同用力、各方协同作战,实时监测、截污治污、补水换水、工程治理、生态修复五措并举,综合施策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二是有制度,完善机制抓。市河长办成员单位和各区要开展制度建设“回头看”,对照国家和我市要求,检查市、区、乡镇街各层面的方案是否完善、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人,确保制度建设见底到位。要把全面“挂长”要求具体化,坚持河长、湖长、湿地长、坑塘长“四长”统管,将河流、坑塘纳入河长制管理,将湖泊、湿地、水库纳入湖长制管理,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方案、制度,结合具体管理需求进行调整。要注重工作细节落实,公示牌按照“四长”统管要求设立、及时更新,监督电话座机手机兼顾、确保昼夜畅通,村级河长要明白知晓基本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标准定制度、抓落实。

  三是有队伍,凝心聚力抓。各区要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充实河长办人员,加强河长制工作力量。市河长办成员单位和各区河长办要凝心聚力,承担好各自职责,代表本级河长推动工作,互相配合、协调联动抓好落实。

  四是要有抓手,形成体系抓。市河长办成员单位和各区要坚持分级抓、系统治、严格管,深入开展河湖水环境大排查大治理大提升三大行动。强化大排查,做到全覆盖、大范围,加大实时监测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抓初萌,采取科学手段实施污染治理,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强化大治理,做到快速度、高标准,突出截污治污,注重人工打捞,加强水系循环,推行生态修复,多措并举改善水生态环境面貌。强化大提升,大力提升污水处理标准和水平,严格污水处理厂运行实时监管,加强出水水质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五是要有督查,奖优罚劣抓。各区要认真把握河长制考核要求,下力量抓好水质改善、环境清理、巡河检查处置等工作,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河长制管理水平;要全面实施工作轨迹化管理,市、区、乡镇街、村逐级落实,问题发现、处置、效果反馈各个环节闭环管理,逐条河道全面推开;要用好以奖代补资金,研究制定相应奖励办法,真正体现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