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公布交通事故十大主因 酒驾逆行超速都上榜

02.12.2015  15:20

   天津北方网讯: 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酒驾、超速、抢行、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仍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因。

  据交管局事故处统计,今年1至10月份,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4368起,共造成618人死亡、492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244万余元;共发生简易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33149起,造成13408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1755万余元。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551起,造成618人死亡、23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876万余元,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7起,死亡30人。

  引发事故原因的前十种违法行为是:未保证安全(未及时发现情况,采取措施晚等)、酒后驾驶、违法上道路行驶、无证驾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争道抢行)、疲劳驾驶、违法会车(黄虚线驶入对行车道)、违法装载(超载)。事故多发路段为津围公路、103国道、104国道、112国道、102国道、宝白公路、津歧公路、津港公路、外环线、平宝公路。

  交管局区县处在郊县公路上查处的前十种违法行为则是超速,违规运输危化品,酒驾,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醉驾,闯红灯。

  下一步,交管部门将通过强化路面勤务部署、强化通行秩序管控、强化交通疏导分流、强化交通应急管理、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强化便民服务工作等措施,倡导文明出行,提升整体交通秩序水平。

  今天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今天,即今年的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其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今年以来,相继发生了成都女司机因“路怒”被打、占用应急车道延误伤者救治、北京二环路摩托车飙车等涉及交通问题的社会事件,引发舆论对行车文明、交通规则意识的热议。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

  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将针对这些热点,突出关注危险驾驶违法犯罪问题,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交管部门将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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