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组织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治理行动

09.09.2016  22:10

  日前,交管部门再次组织开展了全市集中治理行动。当天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近3600起,其中,酒驾127起(包括醉驾4起、二次酒驾1起、酒后驾驶出租车1起),涉牌违法32起,超员违法6起,货车违法641起。为加强后半夜管控,在部分点位还组织了“零点行动”。在水上公园西路与复康路交口,交管部门采取异地用警方式,9月5日23时至次日凌晨2时,这一点位即查处酒驾违法9起,其中包括醉驾2起。


  9月6日凌晨1时许,一辆沿复康路由东向西驶来的牌照号为津E026××的出租车,缓缓驶入待检区。驾驶人李某对着呼吸式验酒仪吹气后,验酒仪显示数值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71.2毫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李某贪杯的结果是他至少五年都不能开车了。还是在这一路口,交警检查发现牌照号为津QC51××的“大奔”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驾驶人及两名乘车人下车后,反应速度也略显迟钝。经检测,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0.4毫克,将要面临罚款18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1时许,交警又连续查获了两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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