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调整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30.11.2016  12:06
 

津交发〔2016〕355号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调整委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委领导要求,根据人员调整和工作需要,现对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如下调整:

一、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福山  市交通运输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杨洪峰  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田  哲  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吴秉军  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魏宏云  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常务)

杨树海  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郝学华  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郑  平  市交通运输委副巡视员

闫志勇  市交通运输委副巡视员

成  员: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客运处、货运处、轨道处、港口处、水运处、设施处、工程处、维修处、安监处(应急办)、财务处(规费处)、计统处、人教处、科信处、战备处、宣传处、工会等处室主要负责同志。

(二)各直属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二、委应急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杨  亮  安全监督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副主任:杨希林  安全监督处副调研员

联络员:陈飞、杜蕴哲、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