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管局市安监局联合约谈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

02.12.2016  01:33




为落实东峰市长关于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综合治理、打好组合拳的批示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道路运输平安年工作的深入开展,11月28日下午,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管局、市安监局联合对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来,18家事故隐患较为突出的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市公安交管局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安监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交通运输委安监部门负责同志及市运管处负责同志参加约谈,并分别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对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特别是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整改交通安全隐患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传达了11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强调了马凯副总理提出的“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消灭企业”重要理念,指出各企业要按照鸿忠书记“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要求,按照“零容忍”的标准,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彻查实改、一追到底,确保落实隐患“清零”。会议指出,监管部门和企业在落实管理责任、预防交通事故上的目标是一致的,企业要正确认识运输企业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要求,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管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对隐患突出、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严格予以追责。

会议指出,此次被约谈的企业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交通安全基础工作不健全,未建立交通安全规章制度,未配备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不到位,对所属个别车辆及驾驶人失控漏管,对部分车辆安全状况不了解;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不到位,对所属驾驶人教育覆盖率未达到100%,未按内部奖惩制度对交通违法驾驶人进行处理;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不到位,动态监控平台违法违规报警设置不完善,动态监控系统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动态监控记录不全,个别车辆脱线运营规避监控等。集中约谈会上,18家运输企业负责人针对本单位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分别汇报了整改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开展隐患自查整改的具体措施。

会议强调,各运输企业要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并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抓好以下具体工作。一是确保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落实到位,各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切实保证有固定的监控平台和专职值班人员,加强对运营车辆全程监管,从源头、系统上解决“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问题。二是加强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组织所属人员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叠加处罚制度,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车”。三是加强所属运营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结合当前雪、雾等恶劣天气增多特点,对所属人员开展一次专项教育,并定期对所属驾驶人隐患问题进行清查,及时掌握驾驶人生理、心理、情绪等状态,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四是强化运营车辆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一日三检制度,及时排查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非法拆改、安全装置缺失、安全性能不合格等隐患问题,对存在隐患的一律停运整改,严防“带病”车辆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