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保险将通赔通付 三地保险数据交换共享

07.12.2015  08:13

和衷共济 携手共赢——京津冀协同发展特别报道

   天津北方网讯: 今后,京津冀三地的保险消费者也能享受到“京津冀一体化”带来的实质性利好。昨日获悉,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将全面建立京津冀三地保险理赔通赔通付制度,促进三地保险数据与医疗、健康、交通、农业等领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车险定损理赔将统一标准

  《指导意见》明确,全面建立京津冀三地保险理赔通赔通付制度,优化理赔流程。加快推进京津冀三地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标准化建设,为三地保险消费者提供无差异保险服务。其中车险方面,将建立三地一体化的机动车保险电子保单机制和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统一交通事故查勘定损和理赔服务标准。针对异地出险,明确“由出险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代为查勘、理赔”,以进一步方便三地保险消费者。

  大病保险逐步同城化报销

  《指导意见》指出,保监会将有针对性地引导保险法人机构落户天津、河北,减轻北京地区机构设置压力。鼓励保险机构在河北、天津统筹布局养老、医疗产业。探索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为天津滨海及河北曹妃甸、黄骅等新型园区建设助力。同时,保监会将积极争取将京津冀三省市共同纳入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和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试点区域范围,推动京津冀地区养老健康保障服务一体化和均等化。依托保险机构的服务网络优势,促进大病保险等服务一体化,逐步实现大病保险三地同城化报销。

  三地保险数据交换互享

  《指导意见》明确,允许京津冀保险公司打破经营区域限制,在三地保险监管机构备案后开展异地业务;允许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京津冀三地试点。对于已取得任职资格的高管在京津冀区域跨省市跨公司调任同类型保险公司的同级或下级分支机构高管,取消该任职资格事前审批,由调入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此外,将加强三地保险数据积累和使用,进一步提升保险产品开发和精算能力,促进三地保险数据与医疗、健康、交通、农业等领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为三地协同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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