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将连续4天重度污染

18.11.2016  04:05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环境保护部16日通报,预计11月16日至20日,华北、黄淮、关中地区将出现大范围空气重污染过程。预计北京、天津、河北省中南部、河南省北部、山东省西部、山西省中南部地区空气质量连续4天达到重度污染,部分城市一定时段内将达到严重污染。

  本报讯  2016年11月11日,经市政府批准,已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经预测,11月17日零时起,本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出现严重污染,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6〕89号)规定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条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预警等级由黄色调整为橙色,同时将应急响应措施由Ⅲ级调整为Ⅱ级。

  请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采取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Ⅱ级响应强制性措施:

  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比例各增加至3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低至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7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增加到3至4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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