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运行半年累计服务人才2.8万余人次

18.09.2016  18:36

  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正式对外运行以来,平稳有序、成绩显著,综合服务职能初步彰显。半年累计服务人才2.8万余人次,其中,发放人才“绿卡”7525张,向160名“千人计划”专家拨付引才专项资金1.1亿元,审核通过“千企万人”受资助企业264家,为2010名外国专家人核发来华工作许可和专家证,为3090人外省市人才办理落户手续,为960名留学人员办理了回国工作手续,为300名博士后人才办理了进出站手续。作为主旨服务的人才“绿卡”工作荣获了天津市第五届行政管理创新奖。运行期间,人社部游钧、汤涛、张建国等领导先后到中心视察,对中心窗口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河北、山东、云南、内蒙古、山东等地省市来中心学习窗口工作经验,在全国同行间树立了天津人才服务标杆。主要呈现出四项优势:


  一、业务集成好。一是业务覆盖全。业务涵盖了人才“绿卡”发放、“千企万人”审核认定、“千人计划”专项资金拨付、国内人才引进和外国人来津工作手续办理等30余项重点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了人才服务事项的全覆盖。二是政策集成好。人才绿卡A卡实现了引进人才工作关系接转、人才落户、居住登记、社保卡办理、引才专项资金申请等15项配套政策的同步落实,创造了引才留才良好政策环境。


  二、经办效率高。一是开发了经办系统。通过网上查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功能,共减少申办要件40多项、申核环节30多个,经办时间平均压缩三分之二以上,促进了服务效能的提升。二是促进了信息共享。实行并联审批制度,通过人才“绿卡”信息采集技术,引才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实现了人才信息互认共享。如公安机关仅通过人才“绿卡”显示的信息,不需要提供学历等证件材料,即可办理落户手续,确保了落户事项的高效办理。


  三、服务模式新。一是创新了运行机制。建立了“全权委托、网上预审、即来即办、比例抽检”工作机制,有效地促进了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提高。二是实现了归口办理。针对外国外来津工作,实行“一套系统、一个标准、一张表格、一本证件、一个窗口、一次告知、一套数据”的经办模式,规范了来津工作外国人的服务手续。三是实行资金预拨制度。市财政将人才专项资金预划拨到市人力社保局,中心接到市人才办拨款通知后,即向用人单位和局财务处下达拨款手续,工作时限由原来的几个月缩短为5个工作日。


  四、基础配套全。一是管理制度完善。建立了15项内部管理制度,提出11项服务业务经办标准,实行了服务窗口满意度评价和行政投诉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二是发布引才服务清单。服务清单涉及窗口7大类21项业务,明确了具体服务事项、所需材料、办理程序等,让用人单位和海内外人才一目了然。三是窗口布局合理。目前,在中心本部、“双创”特区建立了引才综合服务窗口,下一步,将在人才集中的区域建设若干服务窗口,为引进人才提供就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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