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今年棚改货币化安置率力争达到80%

13.04.2016  11:28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陕西省将完成28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力争达到80%。目前,28万套的棚改任务和项目已全部落实。

        按照国务院要求,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的《2015~2017年陕西省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实施计划及租赁型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已完成,计划2015年~2017年改造1501个城镇棚户区,约80万户,总投资4140亿元。

        今年,陕西省将棚改货币化安置作为房地产去库存的重要举措,已将“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列入省市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作为审查贷款项目的必备指标之一。同时明确,将棚改货币化安置率大于50%的项目优先列入年度建设和贷款计划。

        为提高货币化安置率,陕西拟对已列入全省棚改计划、在今年1月1日后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的被征收人,给予0.8万元的奖励。从今年开始,棚改融资工作将全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对于评级为AA档的西安、宝鸡、咸阳、榆林、延安,将出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实施细则,并直接与国开行、农发行对接,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