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议消除女职工生育二孩的后顾之忧

08.03.2016  10:16
来源:    ——《工人日报

代表委员建议消除女职工生育二孩的后顾之忧
政策引导、法律修订“两条腿”走路

  北京3月7日电    (记者张世光)“今年起,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但有女职工怕影响工作而不敢生,一些用人单位也因此在招录上设置门槛。”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副经理朱良玉代表建议,应出台相关政策,消除女职工生育二孩的后顾之忧。
  朱良玉代表经过半年时间的调研发现,尽管国家政策已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但很多女职工因担心生育影响工作、升职等不得不放弃,而一些用人单位也以或明或暗的方式,尽可能不招女性,以免其两次生育而影响工作。
  2014年开始,我国逐步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今年1月1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却显示,2015年出生人口总数为1655万人,与2014年相比,这一数字反而减少了32万人。
  这一现象也引起了相关部委的关注。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我国20岁到44岁已婚人群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93个,但实际的生育子女数远低于生育意愿,就业歧视是育龄夫妇想生又不敢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现实情况中,有的女职工怀孕后‘被要求辞职’,或是‘被调整岗位、降低工资’,但她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救济渠道并不通畅。”朱良玉代表的这一说法得到了新疆律师协会副会长潘晓燕委员的赞同。
  潘晓燕委员向《工人日报》记者介绍,目前,《劳动法》、《妇女儿童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都对女性享有的就业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但这些相关法规的可操作性还有待提高。
  朱良玉代表和潘晓燕委员建议,国家应该修订或出台相关法律,以推进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不过,法律的修订、出台需要一定周期,河南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徐晓代表建议,“国家可以通过政策来引导企业落实女职工的生育权”。
  据悉,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工会界委员也就进一步完善女职工生育保障制度、督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落地等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提交了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