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以案“释”纪“明”纪“宣”纪 强化纪律前挺意识

12.10.2015  18:16

山西省纪委坚持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跟进,创新方式,不断扩大教育覆盖面,进一步延伸执纪效应,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从灵魂深处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以案“释”纪,用典型案例教材反面教育警醒。去年9月以来,省纪委重点选取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编辑整理成《忏悔录》,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今年6月起,再次对今年以来省、市、县三级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分级分类制作、编印四个层面的警示教材,即《警钟长鸣2》、《警示教育读本2》、《忏悔录2》和《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这些警示材料,既剖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也深入分析腐败分子是如何破的纪,特别是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中暴露出来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目前,仅警示教育片就已覆盖全省1000多个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受教育人数达15.7万人。

以案“明”纪,多层面、多节点及时教育警醒。综合运用多种警示教育方式,通过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查处违纪党员干部情况通报,在“山西卫视”新闻频道、《山西日报》及时播报刊发典型案例;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严防“节日病”发生,今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省纪委选取6个典型案例在全省予以通报;针对干部调整和去年末农村“两委”换届等敏感时机,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加强纪律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同时,适时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会、廉政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深化警示教育效果。

以案“宣”纪,创新违纪干部处分决定宣布方式深化教育警醒。省纪委积极探索做好纪律审查教育的“下半篇文章”,参照民主生活会的方式,在违纪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市县的党政联席会议或单位党委(党组)会议上宣布处分决定。市县或单位党组织对违纪问题掰开揉碎、条分缕析,检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成因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剖析报告。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实际,直面汲取教训。目前,已用这种方式对12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处分决定进行了宣布通报,正在安排组织筹备在违纪行为频发的行业或系统内宣布处分决定,进一步扩大警示教育面,延伸纪律效应,达到“处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山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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