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为何要收份子钱?私家车拉活算不算“黑车”?拼车合法吗?交通部这样回答

14.03.2016  15:29

  今天上午10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交通部部长杨传堂、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之间的矛盾能科学化解吗?以后专车、顺风车还能坐吗?两份征求意见稿发布已半年,正式的改革方案为何迟迟未出台?你关心的问题,他们这样回答↓↓↓

  征求意见稿,征求到啥意见?

  交通部部长杨传堂介绍,2015年6月,交通运输部专门召开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座谈会,7月召开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论证会,形成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自去年10月10日起,向社会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央视记者提问,自去年10月份至今已半年时间,交通部到底征求到了哪些意见?

  杨传堂首先提供了一组数据:“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共收到了5008件、6832条意见和建议。”他表示,社会反映意见和建议比较集中的主要是:网约车审批的程序、许可的条件、报废的年限,劳动合同的问题等。

△交通部部长杨传堂

  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要从六方面下手

  杨传堂指出,两份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改革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明确定位,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二是建立运力规模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解决供需矛盾;

  三是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四是要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

  五是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和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利益的合理分配机制;

  六是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网约车兴起带来巨大冲击,改革有“三难

  在回应央视记者“改革中是不是遇到了难啃的硬骨头”、“正式方案会不会‘难产’甚至‘流产’”的问题时,杨传堂表示,近年来,网约车的兴起给出租汽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当前,我国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难度之大前所未有。

  他把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面临的问题归纳为“三难”:

  第一难,要统筹好新旧业态的平衡发展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兼顾好出租汽车企业、平台企业、驾驶员、乘客等不同群体的利益,力争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

  第二难,在于公众当前利益和行业长远发展的平衡问题。大家对传统出租汽车打车难、服务差的问题反映较为强烈,而网约车的发展在给予公众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网约车发展过程中,有关企业实施的补贴是一种抢占市场份额的短期行为,一段时间内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从长期看,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毕竟资本是逐利的,企业不可能长时间、无底洞地补贴下去。

  第三难,在于如何推进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提升服务水平。

  专车顺风车并未“一禁了之” ,鼓励合乘出行

  杨传堂称,此次出租汽车改革,在制定暂行办法时并没有对专车、顺风车“一禁了之”,而是通过立法让专车获得合法身份,并通过设计具体政策,鼓励新业态规范发展,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服务。

  他指出:“目前平台企业推出的专车、快车等业务产品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运输服务的范畴;而对于在节假日期间或通勤时段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出行成本,或者免费友好互助的顺风车、拼车等等,这是体现了分享经济的一种出行方式,它有利于提高交通资源的利用,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具有积极意义。在这次改革的政策中,我们也都明确给予了支持。

  私家车进平台算“黑车”吗?未来能不能当“专车”?

  杨传堂介绍,按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机动车辆分为营运的和非营运的两个类别。“我们通常所说的‘黑车’是指没有取得有关营运资质而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的车辆。网约车是个新生事物,它的运作模式与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存在不同,现有的管理制度更多是针对传统巡游的出租汽车,如果完全按原有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简单的套用,是不利于网约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为此,需要按照网约车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

  杨传堂进一步说明:“从现有的法律和法规来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这是不合法的。但是对待新生事物,我们的解决思路是: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给其制定一套比较合体的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这就涉及到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

  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但出租车管理模式需改进

  提到份子钱的改革,交通部服务司司长刘小明首先明确了概念:“份子钱其实是‘经营承包费’,它包含了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还包含了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他指出,份子钱在我国整个出租汽车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一些企业以包代管、旱涝保收、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导致劳资关系紧张,企业利益固化,缴“份子钱”的管理模式也屡屡被诟病。

△交通部服务司司长刘小明

   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 优化利益分成

  刘小明表示:“我们特别强调和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把企业和驾驶员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的运营情况结合起来,每一单怎么分成,超过多少单怎么分,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使行业进入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 金鑫 ] [编辑: 金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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