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启动实施区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站周边六公里范围内产生VOCs企业拉网式排查工作

18.02.2016  12:51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和对我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的有效控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天津市“四清一绿”行动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清新空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13〕58号)对VOCs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区政府决定于2月18日开始在区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站(以下简称“国控点”)周边六公里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产生VOCs工业企业拉网式排查工作。

此次排查涉及到咸水沽镇、津南开发区管委会等6个镇(管委会)。排查工作明确要求镇(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对此次排查工作负总责,明确1名副职主管此项工作,明确1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具体组织落实此次排查任务。并限于2016年3月18日17:00前将全部信息填写完整的《区国控点周边六公里范围内产生VOCs企业排查清单》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签字盖章反馈至区环保局污控科。此次排查为下一步科学整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