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 

30.12.2014  12:33

    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

  12月4日上午,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传达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书记孙春兰代表市委所作的工作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健主持并讲话。副院长吕春波、钟会兵、信金爱、施琪和秘书长李同柏出席,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张健强调,市委十届六次全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部署。市委书记孙春兰在全会上系统总结了市委十届四次全会以来的各项工作,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天津提出明确要求。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提出了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重点工作。我们要按照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细化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张健指出,市委十届四次全会以来,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天津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改革统领、创新驱动、转型调整、改善民生、党建保证”的总要求,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成绩来之不易、令人鼓舞,必须加倍珍惜。我们要认真做好今年工作,同时精心谋划好明年,拿出新招法、新举措,保持好势头,再上新水平。

  张健强调,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全院各级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带头依法办事,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要阳光示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拓宽公开范围和内容,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大家一致认为,刚刚闭幕的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天津作出了全面部署。市委书记孙春兰在全会上的讲话,对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做好当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会精神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全会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履行各项职责。

  会议还研究了院党组201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安排。会议强调,教育实践活动收尾绝不是作风建设收场。要充分认识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意义,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精神,从严从实、有力有效推动“四风”整改落实。要以整风精神开好201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组织学习,认真听取意见,认真剖析检查,认真谈心谈话,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把作风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