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游游客也受罚“板子”是否打歪了

28.10.2015  11:39

      国家旅游局25日发布提示称,非法“不合理低价游”的买卖双方均须承担法律责任。游客参加“不合理低价游”也要受罚?此事引发公众质疑。对此,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出如此提示是因为有些游客贪便宜选择低价游,反过来助长了不法企业。市场监管下狠手,必须依靠游客配合。

  疑问一 “不合理”咋界定

  “如果300元游香港不合理,那多少算合理呢?”北京市民杨女士表示困惑。上月底发布的《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中列出了“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等5种行为。记者采访旅游企业和基层旅游管理部门发现,这样的界定标准在实际中很难执行。

  河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主管段玉东介绍,旅行线路定价一般都是按照市场的一个大概标准。但是,多数时候,游客不了解其中的“潜规则”,对于一些介于合理与不合理之间的价格缺乏判定能力,很容易受到宣传蛊惑,忽视低价背后的隐患。业内人士认为,连执法部门都难以界定的“不合理低价游”,本身就处于信息接收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根本没有能力去判定。

  焦点二 “虚假合同”如何鉴别

  国家旅游局的提示中称,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国家旅游局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处理办法。记者采访发现,不少游客和业内人士认为,游客在签订合同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明真相。已经被坑害还要被追责,这让很多人想不通。

  如何鉴别虚假合同?据介绍,目前行业的虚假合同行为,主要是旅行社跳过国家标准合同文本而私下签订合同的行为,这类合同就是虚假合同,其随意性大,消费者维权困难。河南一家旅行社导游徐薇介绍,出于恶性竞争的目的,一些旅行社确实可能私下里降低价格。蒙在鼓里的游客感觉占了便宜,但旅行社承诺的旅游项目会因此变得没有保障,只有实际行程发生后才会知道之前签的是虚假合同。

  焦点三 解决低价游靠什么

  记者查阅发现,我国早在2009年就出台了相关法律惩处不合理旅游行为。安徽省旅游局一名工作人员反映,由于旅游纠纷存在取证难等问题,监管部门多选择大事化小的方式,大大降低了法律的震慑作用。多位专家表示,在很多低价游中,消费者的利益和人格尊严已经受到严重损害,在法律法规执行不力的情形下,把“板子”打到游客身上,似乎有监管错位的倾向。专家普遍认为,整治旅游乱象应该提升旅游市场价格透明度,为游客购买服务时提供选择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