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印发通知要求 发挥好统计和评价指标“指挥棒”作用 更好地引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19.03.2018  18:12

  司法部今天印发《司法行政工作主要评价指标》和《司法行政业务统计报表》,提出了152项评价指标,涵盖20项司法行政业务,并对做好司法行政评价指标和业务统计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司法行政评价指标和业务统计工作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创建和完善制度环境,推动我国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增量部分无不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都离不开公共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总抓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从“有没有”到“好不好”新发展时期的跨越,必须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建立统一的司法行政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引领司法行政工作提升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立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是司法行政主动自我加压的改革任务,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抓紧做好的一项基本的、也是基础的重要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加以推进,切实发挥好统计和评价指标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指挥棒”的作用,更好地引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通知强调,制定新的司法行政工作评价指标,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的工作是统一的,分工不分家,都有相互促进、影响和支持的工作关系。从司法行政工作指标可以看到国家和社会的变化,社会和其他党政机关的相关工作数据能够反映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新指标最大不同在于,是用综合、特定的社会治理、社会管理指标来评价衡量司法行政工作,意在促进、做实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坚决改变司法行政工作“自说自话”的评价模式。比如,评价人民调解工作,既要看调解成功率、调解协议履行率,也要看公检法机关办理的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的状况有无积极变化;评价律师、公证工作,既要看管理、收入等指标,也要看律所、公证处为弱势群体提供传统、公益法律服务的业务量;评价法治宣传教育,既要看面上热热闹闹的工作,也要看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政府法制办或上级行政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本地非法信访案件变化情况,等等。

  通知要求,要认真做好司法行政评价指标和业务统计各项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工作评价指标和统计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支持统计人员开展工作。要充实加强工作力量,确保统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去落实。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尽快完成各项业务统计工作任务。要严肃统计工作纪律,杜绝统计数据造假,防止漏报和多头统计,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对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要依规依纪处理,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提高统计分析工作信息化水平,今后,司法行政各项统计工作都将依托司法部统计管理综合平台开展,建立司法行政系统数据统计直报系统,实现统计数据平台采集和报送。

  通知强调,建立完善司法行政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既是一项长期重要任务,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司法部将结合实际,不断修改完善评价指标和业务统计报表,进一步提高统计分析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据了解,为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需要,改变司法行政统计工作基础薄弱的现状,引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去年9月,司法部党组提出要建立统一的司法行政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基础上,司法部对原有司法行政统计项目作了调整优化,形成了司法行政工作主要评价指标和业务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