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推进代表建议工作再上新水平

09.02.2017  20:33

  今年1月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条例》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工作水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昨天带队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一府两院”和人大代表意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要求。副主任张俊滨主持座谈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杨福刚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

  《条例》通过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推动实施的具体办法。市政府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办理落实今年大会期间代表建议,围绕贯彻实施《条例》规定,就重点督办、全面推动、抓好落实提出了措施安排。在市人大代表李辉忠工作的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有限公司,调研人员共同重温了代表法和《条例》,听取了“一府两院”和河西区人大常委会的情况汇报。刘智、谢长杰、李俊兰、徐建栋、李烨勃、吕朝辉、李辉忠、冯喜增、陈碧寒、黄力平、孙兰敏等代表在发言中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工作高度重视,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重点督办,代表现场听取办理情况汇报,推动解决了群众广泛关切的实际问题。“一府两院”不断完善统筹协调、交办督办机制,严格考核问责,办理质量逐步提高。大家围绕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制度措施、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出了具体意见。

  肖怀远在讲话中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加强人大代表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市委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和实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和保障措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各项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把《条例》贯彻好、实施好,使各项规定落地生根、发挥作用,是我们共同担负的重要责任。全体人大代表要带头落实好《条例》规定,紧紧围绕重大国家战略、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切,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一府两院”要把《条例》规定要求落实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完善制度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严格依法、有序推进、增强实效。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专题培训,营造《条例》有效实施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天津改革发展稳定安全更好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

  张俊滨、杨福刚就贯彻实施好《条例》、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工作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