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假酒当大牌洋酒卖 情侣网上开店售假获刑

25.12.2015  17:38

   天津北方网讯: 将几十元钱购进的假酒,包装成“芝华士”“轩尼诗”等大牌洋酒,放在网店内售卖。一对情侣以此手段牟利,于案发后双双落网。日前,二人均被北辰区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

  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间,黑龙江省男青年张某与女友于某在网上开设名为“小鱼饮料名酒行”的店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芝华士”“轩尼诗”“人头马”等多种品牌的瓶装洋酒。网上交易记录等证据证实,二人销售瓶装洋酒的非法营业额为6.5万余元。2014年7月23日,工商部门在现场查获假冒“人头马XO”“芝华士12年”“轩尼诗VSOP”等品牌的瓶装洋酒共计398瓶(经鉴定,市场价值21万余元)。同年7月29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2月9日,于某被抓获归案。

  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悔罪表现,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

  笔录

  〖被告人供述〗于某:我和张某是在2012年春节后认识的,当年底,我们确立了恋爱关系。开始我们主要经营物流业务,后来他让我在网上卖红酒和大米,可这些生意都不挣钱。大约在2013年10月,张某不知从什么渠道进了假洋酒,他跟我说这些假洋酒的成本价是小瓶约20元,大瓶约100元,让我在网上卖。他负责进货和快递,我负责给洋酒拍照并上传到网店。我的网店和账户显示我的实际销售额为100万余元,这里面只有一部分是实际销售假酒的,其余的是为了提高网店信誉度伪造的销售记录。

  〖证人证言〗某商贸公司员工:我公司受涉案洋酒商标权人委托,负责其旗下品牌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2014年,上述商标权人发现有人在网店上销售假冒其公司的产品,便委托我公司维权。我们经调查后,向工商部门举报。2014年7月23日,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一同到二被告人办公地点——北辰区某物流园检查,并当场固定证据,将涉案网店的交易记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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